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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证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18:20:41         点击:0

各助学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生申请及确认时间:5月27日--5月30日。

助学单位审核及送档时间:5月27日--6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考学校审核时间:6月3日--6月6日。

  二、申请条件

  考生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且全部学习费用已缴清。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各助学单位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四、考生申请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2)照片准备。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考生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未按标准提交导致的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图像规范要求及常见错误示例详见附件2。

(3)思想品德鉴定。除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外,其余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板块,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并依照相关要求填写并盖章。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考生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六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贯无断层。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

(4)考籍信息更正。拟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个人考籍信息的核对。如发现考籍信息有误,必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更正手续。逾期未完成更正者,将不能参加当批次毕业申请。

2、线上申请。

(1)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按时完成申请,逾期将无法受理。

(2)在“考籍管理”页面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本人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3.现场确认。考生需按照各助学单位通知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前往助学单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考生本人签署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3)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或被委托人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特别提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或被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毕业申请表一旦制作完成《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就成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续发现有错漏之处将无法修改,因此考生填写有关信息时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内容严肃、真实、准确。

五、注意事项

1.2025年1月前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可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提交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决定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该变更操作不可撤销,后续申请毕业将严格依照新计划专业规定执行。2025年1月及之后注册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统一按新计划要求。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

      2.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因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而造成未能如期毕业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思想品德鉴定表是对考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表现的鉴定,各助学单位需仔细审核毕业生的个人身份信息,根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单位提供的鉴定材料做好思想品德鉴定工作,要仔细查阅考生上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是否符合以上规范要求,是否加盖单位公章,重点检查考生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填写的个人简历与毕业申请表上简历是否一致。若省自考办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会被驳回重新修改。《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由考生自己保存,如考生单位有需要,可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4.自考本科毕业生需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长江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文件精神(https://jxjy.yangtzeu.edu.cn/info/1030/1859.htm),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审慎提交毕业和学士学位办证申请。

      5.考籍信息更正。对于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务必在毕业申请开启之前,仔细核对个人的考籍信息。若发现有误,务必在毕业申报之前完成考籍信息的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的毕业手续办理,因此请考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与更正。

      6.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在毕业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笔迹不一致的情况,将依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程序予以处理。

      7.其它注意事项,参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规定。(http://www.hbea.edu.cn/html/2025-04/15001.shtml

      六、特别提醒

      1.考生须向其所在助学单位缴清全部学习费用后方可提交毕业办证申请及资料。

      2.各助学单位在一审前须核查、清算自考毕业生全部学习费用,接收考生纸质办证资料时应确认其学费已缴清。

      3.我校实行先缴费后办证。各助学单位须在6月6日前,按办学协议将学费提前汇入我校财务部门指定账号,办理毕业办证程序单,未按期缴费的,我校将其毕业办证申请及资料予以退档处理。

      4.各助学单位须在6月4号前向我院送交办证资料。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附件2:常见的图像错误类型及解决建议

附件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附件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及填表须知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3日